不懂法令 清流部落婦女私釀小米酒挨罰
【記者諾爾/仁愛報導】南投仁愛鄉清流部落因為不了解法令,老人家將自己釀的酒類如小米酒、虎頭蜂、刺蔥酒以及梅酒等等,拿出來陳列及販賣,遭人檢舉後引來縣府查扣,並裁罰了五萬元,老人很不以為然,不知道這樣居然會觸法。
清流部落婦女孫春妹表示,官員突然來,也無說明、警告或公文,就把桌上的酒全部拿走,節慶假日一天才賺收個三百、五百,一次卻要罰五萬;金雪綿則說,官員未宣導私釀酒不能販賣,一下子祭出罰款,讓她難以接受。
雖然老人家百般無奈,但礙於法令,還是要罰,南投縣政府財政處金融及菸酒管理科科員林詩健表示,沒有許可產製、販售的就是私酒,菸酒管理法第46條及47條有規定,產製私菸、私酒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及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私菸、私酒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私釀酒類不得有販賣、陳列甚至是運輸的情事,只要違反以上規定,就是違法。
受到電影《賽德克‧巴萊》所帶來的風潮,讓不少觀光客紛紛前往清流部落旅遊,有些老人家賣些地方農特產做點小生意賺錢餬口,隨著熱潮消退,有些人一個月甚至還賺不到一千元。
雖然原住民傳統文化會釀製一些酒類來飲用,但目前法令規定,絕對不能有販賣及陳列的行為,除非申請相關執照,否則一旦遭到查處,除了會沒收所有酒類之外,也會被裁罰最低五萬到最高一百萬元的罰金。這個罰款數字對個體戶來說,是相當沈重的負擔。(大埔里生活網提醒您:飲酒過量 有礙健康)(2012.10.15)
【菸酒管理法第四十六條】
產製私菸、私酒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最高以新臺幣一千萬元為限。
輸入私菸、私酒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產製或輸入私菸、私酒未逾一定數量且供自用,或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之菸酒由海關沒入,並由海關分別按每條捲菸、每磅菸絲、每二十五支雪茄或每公升酒處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不適用海關緝私條例之處罰規定。
【菸酒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私菸、私酒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五十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
影音新聞來源:原住民新聞台
售私釀小米酒觸法 立委判放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