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作業(5/1-31)
埔里鎮公所102年度
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作業
本所自102年5月1日至102年5月31日止,受理實施平均地權土地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使用土地申請。
依據南投縣政府102年4月1日府農務字第1020060658號函及「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作業要點」辦理。
一、申請地區範圍:南投縣各鄉鎮市
二、申請條件:詳見圖檔
三、申請程序:填具申請書(請向所在鄉鎮市公所索取)
四、申請受理期限:102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
五、其他如有未明瞭者,請向本府農業處農務發展科或所在鄉鎮市公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