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原住民族貸款展延寬緩救助計畫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貸款展延寬緩救助計畫
一、依據「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展延寬緩救助計畫」及「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相關規定。
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為減輕族人經濟負擔,重點內容如下:
(一)協助措施:
1、違約金及積欠利息減免。
2、貸款期限寬緩及展延,最長五年。
(二)申請方式:由申請人填具申請書後,提送原申貸經辦機構轉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
(三)受理期程: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
三、為協助借款人研提可行之還款措施,請借款人逕洽臺中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原住民金融輔導員諮詢償還事宜,俟後向原申貸經辦機構提出協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