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寵物登記免費植入晶片活動(10/31前)
說明:
一、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9條、31條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9月30日農牧字第1020043405號函辦理。
二、動物保護法規定:應辦理登記之寵物(中央主管機關目前公告寵物為犬)出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飼主應向寵物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未辦理寵物登記經勸導拒不改善者,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仟元以下罰鍰,拒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三、請協助宣導犬貓未辦理寵物登記的民眾於活動時間內儘速至活動地點或專案委託動物醫院辦理寵物登記。
四、申辦要件:
1. 飼主本人需年滿20歲
2. 飼主身分證件(身分證或駕照)
3. 注射期在一年之內的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書 (若無則需現場補打疫苗)
4. 寵物
五、若無法於活動時間內至活動地點辦理寵物登記,亦可至專案委託動物醫院免費辦理
專案寵物登記站名冊如下:
安成動物醫院 埔里鎮忠孝路160號 049-2903305
埔里動物醫院 埔里鎮中山路三段445號 049-2916650
慧光動物醫院 埔里鎮西安路一段338號 049-2901187
六、定點登記活動時間地點(點圖可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