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鎮地母廟清寒獎助學金開始申請
埔里鎮地母廟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資格:
1. 凡設籍埔里鎮內六個月以上之國中(二、三年級)、高中(職)、專科、大學院校在學學生。(就讀軍校、警察學校及各級學校在職進修班、補校、夜間部學生及延修生一概不受理)。
2.鎮公所核定之「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發生重大事故導致經濟拮據影響生活,持有「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者」。
3.學業成績:國中組鎮公所核定之低收入戶平均六十五分以上,一般清寒及鎮公所核定之中低收入戶平均七十五分以上,國中組以「語文」、「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及「綜合活動」等七學習領域之加權平均分數計算之、高中職、專科、大學院校等組平均七十五分以上。
4.各組德育(操行)日常生活無不良記錄成績乙等以上或平均分數七十五分以上,並無不良記錄者。
二.申請日期:
自國曆十月十九日起至十一月十二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