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國姓搶成功系列:客家歌謠比賽簡章
2014國姓搶成功系列活動
客家歌謠比賽簡章
ㄧ、目的:為推動民眾對客家語言之認同感,振興客家傳統文化,喚起客語的純樸與親
切感,發揚客家傳統藝文,藉由歌唱比賽寓教於樂,進而普及客家歌謠之傳
唱,共創祥和的社會。
二、指導單位:客家委員會、南投縣政府、國姓鄉民代表會
三、主辦單位:南投縣國姓鄉公所
四、協辦單位:國姓鄉客家文化協會
五、比賽地點:國姓鄉成功廣場
六、比賽時間:103年11月16日(星期日)09:00-16:00
(屆時得視參賽人數調整時間)。
七、比賽組別:(一)個人組:傳統組、流行組、少年組、長青流行組及長青傳統組共五組,每組以15人為限,額滿截止受理。
(二)團體組:5人一隊,惟每隊成員必須包含傳統、流行、少年、長青流行及長青傳統5組。
八、參賽辦法:(一)個人組
1. 65歲以上民眾(民國38年11月16日(含)前出生)請報名長青傳統組或長青流行組,不可重複 報名。
2. 15歲以下民眾(民國88年11月16日(含)後出生)請報名少年組。
3. 15歲至65歲民眾請報名傳統組或流行組,不可重複報名。
(二)團體組
1.參加個人組之參賽者得另報名團體組。
2.團體報名之參賽者,不得換組或頂替。
3.每隊5人,以5人分數總和計算。
九、比賽歌曲:流行比賽歌曲須從指定歌單(見附件一)擇一選唱;傳統歌曲須從指定歌詞(見附件二)選2首詞演唱;少年組則曲目不限。
十、獎勵方式:
(一)
1.個人組:傳統組、流行組、長青流行組及長青傳統組各取前三名,優勝2名。
第一名:5,000元現金及獎盃乙座。
第二名:3,600元現金及獎盃乙座
第三名:2,800元現金及獎盃乙座。
優勝:1,000元現金及獎盃乙座。
2.少年組取前三名,優勝2名。
第一名:2,600元現金及獎盃乙座
第二名:1,800元現金及獎盃乙座
第三名:1,200元現金及獎盃乙座。
優勝:500元現金及獎盃乙座
(二) 團體組:取前三名,優勝2名
第一名:8,000元現金及獎盃乙座
第二名:6,000元現金及獎盃乙座
第三名:5,000元現金及獎盃乙座。
優勝:3,000元現金及獎盃乙座。
十ㄧ、報名辦法: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3年10月15日止。
(二) 比賽簡章、報名表及相關資料請至國姓鄉公所網站下載或至國姓鄉客家暨觀光所索取。
(三) 報名方式:請填寫報名表,並依下列方式辦理報名。
1.掛號郵寄至南投縣國姓鄉客家暨觀光所收,地址:544南投縣國姓鄉國姓路433-1號,以
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於信封上註記「客家歌謠比賽」)
2.於報名日期(103年10月15日下午5時前)親送至國姓鄉客家暨觀光所。
(四)比賽順序:103年10月24日上午10時於國姓鄉客家暨觀光所採公開抽籤決定,並將抽籤結果公開於本所
網站及郵寄順序通知參賽者。
(五)比賽規則:
1.參賽者請於比賽前30分鐘到達會場報到,經主辦單位唱名三次未出場者,視為棄權,不得要求補唱。
2.參賽選手凡於報名截止日後,一律不得更改歌名。
3.少年組參賽者之演唱曲目若未在指定歌單中,須自備音樂伴唱光碟並標寫上姓名、歌名,於報名時繳交給工作人員。
4.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主辦單位錄影、複製、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畫冊、光碟、網路、軟體…)發行,或於電視台或有線電視頻道、網路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等及其他非營利之用,相關個人、團體或機關單位皆不得異議。
5.比賽活動期間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人士數名擔任評審,參賽者須依主辦單位規則,服從尊重評審之評定,不得提出異議。
6.參賽者如中途發生嚴重錯誤,如忘詞、荒腔走板等,評審有權終止比賽。
7.評分標準:節拍咬字25%、演唱技巧30%、音色30%、
儀態表情15%。
十二、聯絡窗口:國姓鄉客家暨觀光所 電話: (049)2724218#14吳淑美小姐。
十三、如有未盡事宜或最新訊息,將於活動網站公布,恕不另行通知。